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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体检安排

发布时间:2024-05-07 17:06:10             标签: 复试录取 河南研究生院

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jpg

一、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除特殊规定外,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应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3.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或综合面试未达60分者、或专业课考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南阳师范学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南阳师范学院。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南阳师范学院

5.南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南阳师范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二、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进行体检,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三、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其它事项

1.如有必要,南阳师范学院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及各招生院系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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